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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絡營銷培訓之“妖魔化”的共享經濟一文看懂它的本質、真相、困境與終局(二)

更新時間:2017-08-30 來源:黑馬程序員網絡營銷培訓學院 瀏覽量:


1.它并非如傳統(tǒng)線下模式一樣,是純粹依托于自然流量看天吃飯的,而是把需求和供給雙方都集中起來進行運營,再統(tǒng)一通過線上方式來重新進行供給端和需求端的匹配,并可以通過運營手段持續(xù)提升其匹配效率;

2.它面向解決的并非是用戶“隨機性”的需求(所謂隨機性需求類似于用戶逛街過程中湊巧看到了一個娛樂項目受之吸引,于是決定去嘗試一下,但在逛街之前用戶其實沒有這個需求),而是特定場景下目的和訴求非常明確的需求。


但我們當下正在面臨的局面,卻是大量“吃自然流量+隨機消費”型的業(yè)務,開始雨后春筍般,匪夷所思甚至幾近強行試圖要與“共享經濟”沾上點邊(舉例,考慮一下原有的租書店搖身一變自稱為共享書店,原有游戲廳、網吧等自稱為共享游戲機、共享電腦等),類似的現(xiàn)象,在業(yè)內也飽受詬病與非議。

在我看來,這類“吃自然流量+隨機消費”型的所謂共享產品,是不折不扣的“偽共享”。

“偽共享”的出現(xiàn),很大程度上跟2017年的資本圈缺乏可追捧的概念和風口,從而紛紛扎入“共享經濟”這個這一年里為數(shù)不多的還可以炒一炒的領域有較大的關系——從來資本與“概念”,都是互相催生的。


但,如果排除掉這些純粹只是來蹭個概念的不靠譜玩家與項目,我們上面提到的A和B二種共享經濟之間是否真的存在著本質化的差異?


3.


如果站在商業(yè)立場上看,我傾向的答案是:更加注重“解放現(xiàn)有閑置資源”的A類共享經濟與更接近于“租賃”模式的B類共享經濟之間,或許只是切入點不同,而并不存在根本性的差異。


本質上,無論A還是B,最終必然走向一個成熟的商業(yè)項目。而一旦回歸到商業(yè)本質,任意一個項目終歸都是要進入到某個可行的市場領域尋求逐利的。

這樣一來,你可能會發(fā)現(xiàn),也許所謂“共享經濟”,只是切入某個現(xiàn)行成熟的商業(yè)市場并試圖最終形成壟斷,獲得利益最大化的一種手段。


湯姆.斯利在其2017年出版的著作《共享經濟沒有告訴你的事》當中,毫不留情的揭露了這一切——在他看來,當下的大部分共享經濟公司的必然會經歷的典型發(fā)展路徑,事實上是先打著“分享”的旗號,通過種種方式逃避監(jiān)管,一步步壓低使用其平臺的勞動者的報酬,從而可以切入某個成熟市場中收獲較大市場份額,并逐漸形成壟斷,最終,再在此基礎上獲得巨額利潤。


回顧起來,無論是滴滴、Uber還是Airbnb的發(fā)展,都與這一路徑是高度吻合的。


在早期,人們享受著“共享”帶來的便利和優(yōu)惠,也漸漸形成了牢固的使用習慣,滴滴、Uber還是Airbnb也借此得以進入到出行和差旅住房市場,但當最終市場業(yè)態(tài)接近終局時,你會發(fā)現(xiàn),在各大共享平臺中無論叫車還是住房的價格都在顯著回歸,甚至在繁忙時,一個用戶可能要支付原本車價的2-3倍才能叫到車。如若考慮到整個市場中的出租車數(shù)量并未出現(xiàn)太大變化,這可能意味著平臺已經具備了借由壟斷地位抬高市場價格,從而最終收獲更多利潤的力量。

假使有一天共享單車大戰(zhàn)也接近終局,最終仍然出現(xiàn)一家獨大的局面,你猜會不會也會出現(xiàn)在該領域內一家獨大壟斷一切呼風喚雨的局面?


以這個邏輯看來,“解放閑置資源”和“分時租賃”之間,在商業(yè)上或許注定殊途同歸。這無關于道德倫理,只關乎于商業(yè)邏輯。

這樣看來,拋開我們上面提到的顯著的“偽共享”項目,在諸多A型和B型共享經濟項目之間,或許只存在某個項目的商業(yè)路徑能否走通的區(qū)別,而不存在“這是兩種完全不同的商業(yè)”,又或是“A和B到底誰才是純粹的共享經濟項目”的區(qū)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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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黑馬程序員網絡營銷培訓學院

首發(fā):http://netmaket.itheima.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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